一、筆試的科目、時間、地點是什么?
答:筆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17年度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遴選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wǎng)站公布。筆試科目包括《職業(yè)基本素質測試》和《實務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10月14日下午,具體安排為:
13:00-14:30 《職業(yè)基本素質測試》
15:15-17:15 《實務能力測試》
筆試具體地點以網(wǎng)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標明為準。
二、考試報名的方式、時間是什么?
答: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9月14日10:00-9月20日16:00,報名網(wǎng)址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wǎng)站(www.shacs.gov.cn)。報名時須牢記注冊編號。
三、網(wǎng)上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答:首先,考生應仔細閱讀遴選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其次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個人電子照片和相關推薦表照片。
四、上傳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網(wǎng)上報名必須正確上傳電子照片。個人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相關推薦表照片為jpg格式,大小2000KB以下。
五、網(wǎng)上報名如何進行?
答:參加遴選人員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tǒng)中如實填寫《上海市2017年度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遴選報名信息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其中組織推薦的人選,需下載《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報名表》(組織推薦),由所在組織(黨組織、工青婦組織、企事業(yè)單位或社會組織等)填寫并出具推薦意見;個人報名的,由個人下載填寫《工青婦機關專職干部報名表》(個人自薦),并由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出具報名意見。勞務派遣人員可由實際工作所在單位出具報名意見?!豆で鄫D機關專職干部報名表》填報完畢后,遴選報名人員需保留原件,并將文檔以照片(jpg格式,大小2000KB以下)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
每一報名人員可參加同一類別機關三個職位的遴選,不可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系統(tǒng)報名,筆試后只能按照志愿順序參加一個職位的面試。
六、資格審核何時進行?
答:上海市工青婦機關各專職干部專業(yè)遴選辦公室將于9月21日-22日進行資格審核。
七、何時可以下載打印準考證?
答:報考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可于10月12日10:00至18:00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載打印后的準考證須妥善保管,以備考試、面試使用。
八、網(wǎng)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一)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遴選相關文件,注意不同遴選單位、職位的要求和條件,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
(二)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在網(wǎng)上輸入和上傳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四)網(wǎng)上報名須正確上傳個人照片和相應推薦表照片,否則視為放棄報名。
(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應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六)報名信息一經(jīng)確認提交即不得更改。
(七)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頁面進行報名,以免發(fā)生信息錯誤。
九、考生參加考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guī)則》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考生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手機、計算器等各種電子、通訊、計算、存儲及其它設備帶至座位。
(四)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五)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作弊和違紀行為,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點無停車條件,考生應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提早出門,按時赴考。
(七)考點內禁止吸煙,考生應自覺維護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請勿將貴重物品帶入考場。
十、筆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后對號入座。
(二)考試開始后,首先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上填寫本人姓名、試卷代碼、準考證號碼,并用2B鉛筆將試卷代碼和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三)考生應按照要求使用2B鉛筆和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
(四)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涂改用品。
(五)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
十一、本次考試是否指定專門用書,考試機構是否組織考前培訓?
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照片處須加蓋騎縫章)。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考試前可自行到網(wǎng)上下載打印??荚嚭蟛晦k理準考證補辦等手續(xù)。
十三、筆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筆試成績可于11月1日后,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查詢。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專選辦確定,有關要求可于11月1日后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網(wǎng)上確認,各專選辦將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考生于考前還須周知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答:(一)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考試機構和考點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jù)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制。
2、封閉相關考試場所,制止無關人員進入。
3、查驗考生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jiān)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
4、暫扣考生違反規(guī)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試場所內設置、使用視頻監(jiān)控、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范圍內,對無線通訊進行干擾或屏蔽。
6、制止和處理考生違反考試紀律、考場規(guī)則的行為,必要時可終止考生繼續(xù)參加考試。
7、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上海市誠信檔案庫;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處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guī)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十四、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非法生產(chǎn)、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十五、相關咨詢電話是什么?
答:政策咨詢(招錄條件、資格審查、面試):
工會系統(tǒng)專選辦:63391003
共青團系統(tǒng)專選辦:61690036
婦聯(lián)系統(tǒng)專選辦:64330001-6325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報名注冊、系統(tǒng)支持):24022726
考務咨詢(考場安排、筆試組織):61969089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