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人民醫(yī)院中層干部競聘工作實施方案》(院人〔2017〕289號)已公布,現對實施方案中相關問題補充公告如下:
一、年齡認定問題
我院中層干部競聘工作實施方案中對不同競聘崗位做了相應年齡要求,現將年齡認定問題明確如下:
正文中“競聘紡織分院院長崗位年齡不超過48周歲(對于正高專業(yè)技術職稱,年齡可適當放寬)”即指“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競聘副職崗位年齡不超過43周歲”即指“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阜陽市人民醫(yī)院中層干部競聘工作實施方案》文件中《阜陽市人民醫(yī)院中層干部競聘崗位一覽表》(附件2)“競聘院團委書記崗位年齡不超過33周歲”即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競聘院團委副書記崗位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醫(yī)院后備干部(人才)庫同志參與本次中層干部競聘條件放寬問題
我院中層干部競聘工作實施方案中“根據《關于陸景紅等150位同志進入醫(yī)院后備干部(人才)庫的通知》(院人〔2016〕57號),已納入醫(yī)院后備干部(人才)庫的同志,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參與本次中層干部競聘”是指在不違反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前提下,納入我院后備干部(人才)庫的同志年齡、學歷、職稱等條件可適當放寬,但是競聘崗位中有專業(yè)要求的(如要求臨床專業(yè)、護理專業(yè))要與現專業(yè)類別相符。
阜陽市人民醫(yī)院
2017年12月14日